時間:2015年06月24日 瀏覽數:
據交通部網站18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推進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應用示范工程(簡稱“示范工程”)建設,各有關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示范工程建設工作,按照交通運輸部的統一要求,進一步加大對示范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支持力度,細化工作內容和時間節點,加快推進示范工程建設相關工作。有關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應用示范工程建設指南的通知》(廳運字〔2014〕105號,簡稱《建設指南》)要求,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運行監測、企業智能調度、行業監管決策和公眾出行信息服務水平為總體目標,充分結合當地城市公共交通行業運營管理特點,規范示范工程建設內容;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建設,不得擅自更改示范工程建設內容,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確保示范工程建設質量。
為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應用示范工程建設有序開展,對不同類型城市采用分步驟、分階段的方式推進。(一)2015年年底前完成第一批10個試點城市的示范工程主體建設。(二)2016年年底前完成第二批27個試點城市的示范工程主體建設。(三)2017年6月底前,完成37個示范城市的示范工程建設任務。